
上两回,老丁叔向大家介绍了1942年2月成立的广东抗日游击总队下属港九大队和惠阳大队主要领导的情况,今天我们继续聊聊同期成立的宝安大队——它的主要领导是谁?他们后来又经历了怎样的命运呢? 宝安大队的大队长是曾鸿文。 曾鸿文出生于1892年,家乡在广东省宝安县布吉雪竹径村。年轻时,他加入洪门会,成为帮会中的带头大哥,而他的师傅正是著名的致公党领袖司徒美堂先生。在二次北伐时期,曾鸿文便投身于共产党事业。到1938年初,他参与中共广州外围县工委工作组,在观澜、龙华一带组建民众抗日武装,显示出卓越的组织和领导才能。 1941年11月,日军发动香港战役。曾鸿文奉命率短枪队进驻新界元朗地区,巧妙与占据大帽山的土匪头子黄慕容进行谈判。凭借在当地的声望和日益壮大的实力,他以抗日正义之名说服黄慕容退让,大帽山顺利被宝安大队控制。随即,他在此建立据点,迅速发展到数十人。他们发动群众,打击小股日军,惩治汉奸,同时打通从九龙青山道经九华径、荃湾、大帽山到元朗十八乡通往宝安根据地的安全交通线,为秘密大营救立下汗马功劳。
1951年1月,广州镇反运动展开。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陈泊及第四副局长兼第一处处长陈坤,因捕捉盗匪而利用社会关系组建工作队,开展以毒攻毒行动,却被指控丧失革命立场包庇反革命,成为广州解放初期公安系统轰动全国的冤案。陈坤于1952年夏在狱中病死股票配资配资平台,陈泊于1953年5月判刑十年,文革后期在劳改场病逝。此案株连广州共263人。 1980年12月3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复查认定陈泊、陈坤原定罪名不符事实,纯属冤案,宣布无罪。同日,中共广州市委撤销对两人的处分,并恢复党籍。12月22日,公安部发通知,公开平反此案,恢复名誉。梁侠及其他受株连人员亦经复查撤销原判,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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